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学技术处 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处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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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云科合发〔2021〕1号)、《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办法(试行)》(云科规〔2022〕2号)、《云南省“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云科合发〔2020〕3号)以及《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1.自2023年11月20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

2.申报类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注册信息系统帐号的申报人,请先完成注册。

3.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推荐部门方为网络填报完成。

智汇云南计划项目,项目申报人需于20231210前完成上述填报程序,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人需于20231218前完成上述填报程序,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智汇云南”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3。

(四)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附件材料须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六)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

(七)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四、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1.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

科学技术处:赵艳,0871-65227716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杨永俊,0871-63148981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肖敏,0871-63113392

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

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处:李兵,0871-65227710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杨永俊,0871-63148981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郑红梅,0871-63128575

3. “智汇云南”计划项目

科学技术处:赵艳,0871-65227716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杨永俊,0871-63148981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肖敏,0871-63113392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

1.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指南

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指南

3.“智汇云南”计划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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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