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劳动工资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人事科:负责人员聘用、考核、毕业生录用、人才引进、离退休办理、教职工探亲假、病事假、合同工管理等工作。 劳动工资科:负责工资管理、教职工考勤、福利费核发、社会保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证书办理、科内杂务。 办公电话:5227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