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学院、部门:
按照学校2024年12月2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2025年3月17日开始执行通知,现对校内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以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
(一)已在学校办理了校门人脸识别、安装了校园电子号牌,并且登记人身份与非机动车一致的车辆,校园闸门才能够识别放行,方可驶入校园。
(二)外来施工、维修、送货等非机动车辆来校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驶入校园。
(三)禁止个人、商铺、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租赁非机动车。
二、有关要求
(一)摩托车一律不得驶入校园。
(二)校门口违规借机动车道通行1次,骑行人员信息将从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系统中删除,不得驶入校园。
(三)违规停放1次,骑行人员信息将从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系统中删除,不得驶入校园。
(四)非机动车必须在设置的充电桩处进行规范充电。严禁在楼宇内充电、“飞线”充电。违规充电1次,骑行人员信息将从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系统中删除,不得驶入校园。
(五)其他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
非机动车必须规范停放在学校划定的绿色非机动车停车线范围(详见附件)。学校在OA平台、校园网、智慧云农、青春云农等平台公布非机动车停车场分布示意图。
请各学院、部门务必将此通知及时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并敦促大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非机动车停车场分布示意图》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