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 监察审计处      时间:2008年01月09日    浏览量:

通 告

根据云南省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清库[2007]2号文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各单位清查“小金库”工作,现将《云南省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云南农业大学监察审计处 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云南省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云南省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

规范非税收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推动我省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工作,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厅字(2007)14号)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清查事项通告如下:

1、举报对象及范围。此次清查对象主要是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必要时可以向下延伸。凡上述单位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清查范围。

2、举报奖励。欢迎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省直预算单位设立“小金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凡根据举报线索清查上交省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按收缴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871)3627132;

举报地址:云南省清查省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昆明市华山南路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504室),邮编:650021,设有举报信箱。

网上举报E-Mail地址:ynqc@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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