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推荐赴美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源: 国际交流中心      时间:2009年02月09日    浏览量:

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推荐赴美汉语教师的通知

各院、处、室、馆、所: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赴美进行汉语教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欲申报的老师。我校工作程序补充如下:

1、请欲申报的老师在认真阅读教育厅通知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若学院同意派出,请学院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欲申报的老师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月2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和上述申请书一起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

3、国际合作交流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递交云南省教育厅。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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