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关于2009学年度学生注册交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年07月06日    浏览量: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2009学年度学生注册交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方便、快捷地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保证我校2009学年度学生交费、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学校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我校采用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注册日期为2009年8月26日至28日。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未交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得选课,学习成绩不予认定。

2、请您于2009年8月20日以前将2009-2010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您的金穗卡中。由于银行卡管理的规定,在扣缴上述费用后卡上必须留有l0元余额。

3、以往学年有欠费的同学,还须按财务处下发的催款通知上的欠费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自己的金穗卡中。

4、银行扣缴成功后,学校财务处打印收据并统一分发到各学院,在您返校后到所在学院领取交费收据,凭该收据进行注册和选课。

5、请妥善保管好您在银行的存款凭证和交费收据,遗失不补。

6、丢失金穗卡的同学,请尽快到金星小区东门昆明市农业银行裕康支行补办,在7月20日以前到财务处收费办公室登记新卡号,以保证银行扣款成功,以免影响注册及选课事宜。

7、学校财务处原则上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金穗卡扣缴的,请您返校后尽快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交费事宜。

8、在金穗卡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裕康支行咨询。电话:(0871)5641001、(0871)5641002

9、若对收费标准和交费金额有疑问的请与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联系。电话:(0871)5220915,13187422747

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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