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校教育合作共建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省校战略合作协议深入落实,鼓励我省高校发挥优势,对接合作对象的优质办学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助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跨越发展,教育厅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省校教育合作共建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校教育合作共建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合作共建重点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合作对象为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

(二)合作共建项目应能反映出我校与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合作的总体格局,并是《云南农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科技合作协议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校院合作协议书)的主要组成部分,防止出现合作项目个体化、课题化等现象。

(三)合作共建项目内容应符合校院合作协议的内容与要求。

(四)合作共建项目应具有相对成熟的合作基础,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效,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果。

(五)已接受过其他部门或其他项目资助的,请勿重复申报。

(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二、项目内容

合作共建重点项目应立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学校内涵发展需求,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

(一)促进人才联合培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加强与合作对象开展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和短期交流项目,支持双方合作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基地、教学基地,选派优秀博士生到合作对象开展科研训练和进修访学。

(二)促进学科合作共建。以加强学科建设为目标,加强与合作对象合作共建一流学科,在学科平台建设、学科队伍培养、学科方向突破、学科带头人交流等方面得到加强,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

(三)促进科研合作共建: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移能力为目标,引入合作对象优质科研资源,提升我校的协同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战略决策咨询能力,在协同创新中心、基础研究平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智库和社科发展研究机构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建。

(四)促进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以拓宽合作交流渠道为目标,积极聘请合作对象的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来校开展合作科研、担任兼职客座教授,鼓励省内高校在数字化校园、课程、图书文献等方面加强资源平台建设。

三、申报材料报送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门)组织编制《省校教育合作共建重点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省校教育合作共建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我校“促进人才联合培养”类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促进学科合作共建”类项目申报工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促进科研合作共建”和“促进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类项目申报工作由科技处负责。

(三)请申报学院于2018年10月12日前按申报类别将一式3份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工作负责部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项目申报材料经形式和资格审查后,由科技处统一汇总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

教务处:

联系人:余莎;联系电话:0871-65227703;电子邮箱:: 1423426424@qq.com

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钟守冰;联系电话:0871-65229845;电子邮箱::779052582@qq.com

科技处: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0871-65226236;电子邮箱:13759469877@qq.com

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 科技处

2018年9月29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