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校园消防安全提示(视频)

来源: 保卫处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浏览量: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伴随着冬季来临,气候干燥,火灾等安全隐患随之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保卫处特作如下提醒:

一、防火:

1、随时检查使用的电器、电线及连接燃气的胶管,发现损坏,请立即更换。学生宿舍电路设计仅限于照明,严禁使用一切违规电器。

2、按规定使用电灶。第一,使用电灶之前,一定要看清使用电压与家庭的电源电压是否一致;第二,应防止电灶弄湿。电灶被弄湿,容易损坏电灶的绝缘性能,造成漏电;第三,严禁拉伸折叠电热丝,避免折断造成短路;第四,要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通电时间不能过长;第五,普通型电灶不要与其他热源同时共用,以避免造成辐射过热;第六,电灶使用完后要拔掉电源插头。

3、使用燃气时,应将窗户尽量打开,保持通风,停止使用燃气时,应关闭气体总阀。一经发现漏气现象,要保持镇定,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惊慌失措,不可开灯和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

4、一般不要用取暖设备烘烤衣物。这种烘烤衣物的方式危险性很大,不但会造成衣物的损坏,而且在烘烤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若是临时烘烤衣物,一定要有人看管,以免遗忘而引发火灾。

5、12月份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进入学校后山及其他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6、若发生火灾,要保持冷静,立即报学校保卫处65227675或火警电话119。


二、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科学的逃生办法(视频)


云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17年11月14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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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