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总结的通知

来源: 国际合作交流处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浏览量:

 

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

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总结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外办《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云政外护[2017]272号)精神,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度报批工作已经开展,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8年度计划报送工作、以致未能列入全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会审的,其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将暂停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认真阅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严格执行《云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务实谋划,认真做好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制定、申报工作。

二、请各学院、部门下载附件2(共含五个相关表格),仔细阅读备注,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不要改变表格框架、结构。如有空项、漏项、错项,该起出访任务视为无效。电子表分为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访限量管理国家计划申报表、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访非限量管理国家计划申报表、2018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访问计划申报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备表、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类计划申报表。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不能有空项、漏项,否则该起出访任务视为无效。

三、请务必于20171030日前将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及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总结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如没有计划也需提交“无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说明。所有书面材料要求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将所有相关电子表格发送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公共电子邮箱122389915@qq.com),并在邮件名称和主题栏中注明申报学院及部门名称以避免混淆。逾期不再受理,无出访年度总结的部门或学院不予申报2018年度因公出国计划任务。

联系人:杨皓 联系电话:65227733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1020


编辑: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