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的通知

来源: 国际交流处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浏览量: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学院:

我处接《云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的通知》(云外专[2017] 79号)。2017年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经请示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持有企(事)业法人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件;

2.申报单位应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具备较强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以及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

3.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成果,应是通过聘请国(境)外专家来华指导或派遣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等引智工作为主的方式,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的管理方法;

4.申报的引智成果应有两年以上示范推广的业绩,有示范推广的培训教材和实物等;

5.截止2017年6月,原命名已到期的省级引智基地、引智示范单位,可按照规定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2017年省级引智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引智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开支情况、引智成果情况,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情况的照片各2幅以上;

(三)原命名到期的引智基地、引智示范单位,申报材料中还需另附近3年来开展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或引智业情况的报告;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拟申报学院(部门)务必于2017年6月23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初审。由学校初审通过且获得云南省外专局网上批准的项目,由国际交流处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 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示范单位的通知pdf

2. 2017年省级引智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韩老师 地址:至诚楼304室 电话:65227733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6月1日


作者:佚名

图片:

编辑:陈智鑫